拿一根绳子在腰上缠一圈,确定起始点,解下绳子,拿直尺量一下,然后换算一下就可以。
尺:chǐㄔˇ、chěㄔㄜˇ。会意字 。《大戴礼记·王言》:“布指知寸,布手知尺,舒肘知寻。”。《说文解字》:“十寸也。人手却十分动脉为寸口。十寸为尺。尺,所以指尺䂓榘事也。从尸从乙。乙,所识也。周制,寸、尺、咫、寻、常、仞诸度量,皆以人之体为法。”。
古人以自己身体作为参照来度量。最早金文字形是人字下加点为“尺”以示度量。演化为从尸从乙(jué)。尸是人之变体,加标识符号。尸、乙两范式叠加。用于标识参照的身体部位为尺之范式。
康熙字典
尺【寅集上】【尸部】康熙笔画:4画部外笔画:1画。
《广韵》《集韵》《韵会》《正韵》昌石切,音赤。《说文》十寸也。人手郤十分动衇为寸口,十寸为尺,规矩事也。从尸从乙。乙所识也。周制:寸尺咫寻常仞,诸度量皆以人体为法。
《家语》布指知尺,舒肱知寻。《前汉·律历志》度量衡皆起於黄钟之律,一黍为分,十分为寸,十寸为尺。《蔡邕·独断》夏十寸为尺,殷九寸为尺,周八寸为尺。《周礼·司市》疏置丈尺於绢布之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