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交通违章处罚15天没处理,必须尽快到违章处理点处理,并按照超时时间缴纳交通罚款滞纳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章第109条规定:交通违法者自领到交通违法凭证15日内必须到有关部门接受处理或罚款,逾期不接受处理的,从第16日起每日按罚金的3%收取滞纳金。
公安部公布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中,增加了“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的规定。
为防止处理超时,建议及时查看车辆违章情况。可通过网络或者查询终端的方式查询。
扩展资料
汽车违章查询有交通支大队终端查询、汽车违章网站查询,电话查询、手机短信查询、手机软件查询等五种方式。
1、到各市各区县交通支大队的办公大厅通过触摸查询终端查询。
2、登陆各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的网站,通过互联网查询。找到机动车违章查询,输入车牌号和车辆发动机号,点击查询即可。
3、拨打各市各区县声讯电话查询。在手机上安装车轮查违章等手机app软件,输入车牌号、发动机号、汽车车型等,即可查询机动车违章信息。
4、通过各市各区县发布的特服号码,通过编写手机短信查询违章。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交通罚款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