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同性恋婚姻法通过。
2019年5月17日,台湾立法机构“内务委员会”在三读时通过了《法院解释与执行法第748号》(俗称“同性婚姻特别法”),规定同性两人可以向户籍管理机关登记结婚。在亲子关系部分,允许“民法”,采用“继父母收养”,即双方可以收养对方自己的子女。
事实上,台湾早已将同性恋确立为合法。2017年5月24日,首席大法官将第748号宪法解释为同性婚姻合法化,法律的修订或颁布必须在两年内完成。我只是不知道具体草案什么时候会提出来。
就在2月20日,晚间政治法庭版的特别法草案终于尘埃落定。为了避免一些关于同性恋的敏感词汇,草案被重新命名为《第748号法院狮子会解释和执行法》。根据民法的婚姻章节,同性伴侣可以结婚,也可以继承财产和与父母收养。关于夫妻和配偶权利和义务的其他法律也可比照适用。该法将于2019年5月24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