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高中毕业球员申请参加选秀的规定
(a)一位定居在美国并已完成高中学业的球员,可在选秀开始的45天前向NBA发出书面通知,在表达他放弃进入大学继续学业的意愿后可获
得参加NBA选秀的资格。一旦这名球员被任何一支NBA球队选中,那么以下的规则将适用:
(i)根据下面(b)的规定,如果该名球员不参加大学篮球队,那么他将获得参加NBA选秀的资格。在他宣布放弃大学入学机会之日到他获得参
加选秀资格之日期间,如果一支NBA球队每年按要求向该球员发出邀请,那么该球队将是唯一能与他签订球员合同的球队。
在这部分内容当中,一旦该名球员在获得NBA选秀资格后未宣布放弃参加大学篮球队资格的,那么这次选秀对他而言将选秀则被看作是“二
选”。
以“二选”的资格被选中的球员将遵守适用的规则。如果该名球员在选秀中因为放弃大学篮球资格而被挑选后、未和挑选他的球队签订球
员合同,也未能在“二选”中被挑选的球员(在之前的语句中作出过解释),我们称之为新人自由球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