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福建省自考成绩转出流程及时间

2020-10-03 教育 59阅读
转出手续
一、考生已取得1门以上(含1门)课程合格成绩,因工作需要或调动须转往省外的,持身份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或合格成绩单到地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办理转出手续;开考体制改革试点专业到省教育考试院办理。
二、地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办理考生考籍转出手续步骤
1.接受考生申请考籍转出,查验考生提供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本细则第八条规定。
2.运行“毕业审核”系统,进入“转出省外”模块。根据考生准考证号提取考籍信息,认真核对考生自然信息和合格课程及成绩。如发现考籍信息不符的,应及报省教育考试院确认、修改,再办理转出手续(具体操作详见系统帮助)。
3.打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登记表》,签名、盖章后,交付考生作为转考凭证。
4.地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每季度第1个月5日前向省教育考试院上报《福建省自学考试转出名单汇总表》。
三、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无误后,统一打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档案转移通知单》,以机要形式递送到有关省份(自治区、直辖市)。
四、考生自办理转出登记手续之日起,原则上3年内不予办理再转入的手续。
五、因未能及时送交《福建省自学考试转出名单汇总表》,导致考生转籍延误,其责任与解释工作由经办的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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