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人士可以在香港办理进入中国的签证,大陆在香港设有“外交部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签证办事处,可申请办理探亲、观光旅游签证(L签证)。L字签证系发给赴中国旅游、探亲或因其它私人事务入境的人员。
办理签证,自申请之日起,一般需要3个工作日。如申请人急需,可向领事官员说明理由,由领事官员根据当时情况,安排加急办理。
外国人申请签证基本要求
1.有效期6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正本;
2.填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并附2×2英寸近照一张(黑白彩色均可)。如表格填写不实或漏填任何一项或字迹不清楚,都可能导致拒签或延误。
3.在中国出生,后加入外国国籍者,第一次申请签证,还需出示原中国护照原件或复印件。
扩展资料:
L字签证
一、办理方式及时间:
1.申请人可亲自,或委托他人、旅行社、签证代办机构,到大使馆或总领馆办理。无需提前预约。不接受邮寄申请。
2.正常办理时间为4个工作日。特急办理,1个工作日取证(当日取件),另加收马币140元特急费;2至3个工作日取证,另加收马币100元加急费。
二、有效期(Validity) 和停留期(Duration of Stay):
1.有效期:一次入境签证的有效期一般为3个月,两次入境签证的有效期一般为6个月;
2.停留期:除在签证申请表特别注明并经领事官员批准,签证停留期为30天。
三、注意事项
1.赴华签证的有效期、停留期和入境次数,由领事官员根据中国的有关法律和规定做出决定
2.领事官员有权拒绝不符合中国法律和规定的签证申请,或对已发签证宣布吊销。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国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