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团员证工作流程:
1、个人证书申请,同时附上团组织关系所在单位证明;
(1)应在所在学校查看档案中是否有入团志愿书,这是较为权威的入团初始材料,一般情况下入团志愿书应随档案转入目前就读的大学。
(2)如果没有入团志愿书和团员证,应前往入团时就读的学校团组织(多为初中)开具证明或补办,需要2名当事人,当时入团的介绍人、经手人签字证明。
2、学院分团委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3、分团委汇总后统一上交至校团委集中办理。
扩展资料
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证管理暂行条例》的通知
第八章 团员证日常管理
第三十五条 团的基层委员会应建立与团员证相对应的《团员登记册》,以掌握团员的变化和团员证颁发、转移、注销情况。团的支部和总支,也应建立与团员证相对应的《团员花名册》。
第三十六条 团员丧失团籍,团员证应随之注销,不得继续使用。
第三十七条 团员遗失团员证,应及时报告团的组织,在确认无法找回时,由团的基层委员会办理补发手续,并在新证备注栏内加以说明。
第九章 团员证制作、发行及颁证经费
第三十八条 团员证的样式由团中央组织部制订。团员证除统一使用全国通用的汉字外,还有蒙文、维文、藏文、朝鲜文与汉文对照文版。
第三十九条 团中央委托中国青年出版社全面负责团员证的制作与发行,由团中央组织部监制。未经许可,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自行制作、发行和销售团员证。
第四十条 团组织须以县级或县级以上团委为单位,向中国青年出版社统一订购团员证。任何团组织不得向中国青年出版社以外的企业或个人订购团员证。
第四十一条 团员证所需工本费,一般应由团员个人支付。
参考资料:团员证遗失补办流程—共青团集美大学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