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规费是1000元。
一、商标转让
1、将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转让手续。
2、因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移转手续。
3、依法院判决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也应当办理移转手续。
4、转让商标时需一并转让手头上的近似商标。
二、转让流程
商标转让需到商标局进行手续办理,其流程包括:
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
1、买卖双方签订《商标转让合同/协议》。
2、商标持有人办理商标公证,一般在3-5个工作日完成,获取《商标申明公证书》。
3、将准备好的材料和公证书报送商标局,然后缴纳转让规费(一般是1000元)。
4、商标局1-2个月左右下发受理书,并开始进行审查。
5、商标局受理后5-8个月左右刊登公告并向双方下发《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
三、所需材料
1、《转让商标/注册商标申请书》(需双方签字或盖章);
2、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商标转让协议或合同;
3、转让方和受让方的身份证明文件(是法人的应提供执照);
4、该注册商标证书;
5、公证处的商标申明公证书(视商标局要求);
6、请代理公司操作的需提供经办人的身份原件和复印件;
7、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注:
1、商标转让完成后,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若原商标注册人未经许可继续使用该商标用于商品将属于违法行为。
2、公证书不是每个商标转让都需要提供,得视商标局要求,不过一般来说,若是转让的商标价值较大,或是审核过程中有疑问,商标局一般要求提供公证书。这时,就需要转受让双方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商标公证需要准备如下材料到公证处:
1、转让受让双方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转让方或受让方是企业法人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转让方或受让方是企业法人的 ,应提供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同意出让或受让商标的股东会决议原件;
4、转让方的注册商标证书、商标所有权证明和商标图案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多人共有的商标需提供所有共有人的书面同意证明;
6、已经许可第三方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应提交被许可人同意转让的书面证明。
扩展资料:
商标转让优势
商标转让是对注册商标持有者而言,转让过程中还有一个主体,就是商标购买者。对于商标购买者来说,购买商标比自己注册商标有以下三个方面的优势。
1、时间优势
注册商标一般需要1-2年(中国商标局对商标注册的时间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商标注册的效率和国内的商标申请量有直接关系,普遍为1-2年)。
2、转让商标一般只需要6-10个月左右的时间,比起注册商标,节省了一半的时间,这对很多需要在短时间内拥有商标的购买方来说,是十分可观的时间节省。
3、成功率优势
注册商标的通过率并不高,注册一个新的商标是从无到有的过程,很难保证商标局或市场上有没有近似的商标。若商标局发现有近似商标就有可能导致商标注册不成功。
转让商标风险非常小,转让的商标本身就是国家商标局已经批准的注册商标,已经得到了国家商标局的认定,所以不存在国家商标局因近似驳回商标的可能性。转让商标,只需要转让双方通过代理机构到国家商标局进行备案,受让人就能得到商标的注册证,拥有商标的所有权。
4、商标价值优势
注册一个新的商标后还需要从头推广宣传,其初始价值很低。转让的商标一般都是在市场上经过认可的商标,有一定的知名度,其价值较高,便于购买方在短时间内建立自己的品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标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