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涉及“权力”和“制度”两个关键词。这些要被关进去的“权力”,指的是作为执政党及其政府以及各级官员手中拥有的公共权力,也就是人们所说的是公权,而非私权。这个要关住权力的“制度”,也绝不是那些写在纸上、贴在墙上、说在嘴上那样毫无执行力的制度,而是能够真正把权力关进“笼子”里去的制度,也就是总书记所强调的“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既是对权力与制度关系的形象概括,也是回归权力本质的必然要求。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行使权力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人心。要彻底弄清“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一命题,必须要回答“为什么关”和“怎么关”这两个问题。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意味着要动用制度改革的刀子,挖出腐败之根,通过制度制约使人民群众赋予的权力合法合规运行,彻底解决“一把手说了算”“一言堂”以及权力寻租、以权谋私等问题,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既是一种束缚,也是一种保护。束缚之说很好理解,因为之所以要关住权力,并不是要让权力在笼子里僵死或“睡大觉”,而是要让权力在规定框架内恰如其分地、更好地发挥作用,实现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