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地考了一半的驾照可以转回老家考。
自2019年6月1日起,驾照可异地分科目考试。2019年6月1日起公安部推出10项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便民利民服务措施,改革积极推进考试成绩全国联网互认,推行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分科目考试。
申请人报考小型汽车驾驶证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居住地发生变更,到外地工作、生活、学习的,可以直接到现在的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考试地,在现居住地预约参加剩余科目的考试,原来已通过的科目考试成绩继续有效。
全部科目考试通过后,直接在现考试地领取驾驶证,有效地避免了两地间的往返或者是重新学习考试,方便异地生活、考驾两不误。
扩展资料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规定: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四)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五)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七)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八)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有第一款第五项至第七项行为之一的,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6月起小汽车驾照可异地分科目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