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驾驶证丢失可以在当地补办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户籍迁出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应当向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证
机动车驾驶人在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管辖区以外居住的,可以向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证
下面为《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驾驶证补证的要求
下面介绍《机动车驾驶证》补证的相关内容
一、办理材料
1. 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2.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
二、办理地点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
三、办理流程
Step 1:前往《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
Step 2:提交相关材料并填写申请表格
Step 3:缴纳工本费(10 元/本)
Step 4:领取新的《机动车驾驶证》(可自行至办理地点领取或办理邮寄领取)
温馨提示:
1. 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2. 《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
3. 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会在一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
以上材料来源于: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