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通过挖掘内需市场潜力,改善需求结构,有效释放内需,消化一批过剩产能。进一步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对应用新技术、新工艺进行节能环保改造、生产高附加值产品、有市场需求的项目继续给予支持。
二是通过促进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压缩一批过剩产能。
三是提前完成产能过剩行业“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鼓励地方提高标准,落实产能等量减量置换制度,淘汰一批落后产能。
四是结合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行业特点分业施策,有针对性地提出化解产能过剩矛盾的具体措施。
五是充分发挥规划、政策、标准的引导和约束作用,严格准入条件,加强行业准入管理,健全行业监测体系和产能过剩情况预警制度,加强和完善行业管理。
六是通过加强土地、环保、金融、质检、安全等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和落实环保、土地、金融等政策,支持过剩产能退出和产业结构调整。
七是通过推动深化投资和财税等重点领域改革,规范市场秩序,完善市场机制,建立化解产能过剩矛盾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