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教育局的教育局制度

2020-05-05 综合 218阅读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信息和情况必须逐级及时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
1、市局党委作出的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大决策、部署。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出现的带全局性、倾向性的问题。
3、影响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的群众性重大事件、问题及处置情况。
4、正在酝酿中群众性纠纷械斗的信息、械斗事件及处置情况。
5、有危及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苗头及事故情况。
6、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情况。
7、上级要求报告的其他事宜。
要将书面报告在向市局综治办报告的同时,呈省厅综治办;要将口头报告既可向市内领导报告,也可向市局综治办报告。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大事项应当及时督查督办,督查督办的主要内容是:
1、市局党委和市综治办省厅综治办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大工作的组织实话情况。
3、群众反映的治安问题的解决情况。
4、上级综治委交办事项的完成和反馈情况。督查督办情况由各级综治界定登记备案,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各级各类学校因疏于防范、工作失职、忌误时机、隐而不报而发生不应该发生的群众性事件和重大刑事案件、治安事故的,诮追究领导和有关当事人的责任,有下列情况的要受到追究:
1、因渎职而发生影响的社会稳定和社会安定的重大事体制改革。
2、因疏于防范导致国家财产造成重大或巨大损失的治安事故、治安事件。
3、因工作失职忌误时机、处置不力使群体纠纷械斗酿成事实并造成后果。
4、发生其它与领导责任有关的重、特大刑事案件。
追究形式:(1)通报;(2)由市局实施一票否决,并按有关规定与责任人的政治荣誉、政绩考核、晋职晋级、经济利益挂钩;(3)由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应当定期讲评,在向综治委成员及各校通报的同时,并报局领导和上级综治办,通报讲评的内容包括以下几项:
1、季度检查、年度考评情况。
2、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
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带倾向性问题。
4、需要引起各级重视的重大治安问题,包括重大事件,重大事故。
5、治安形势分析。
通报讲评由局综治办组织,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展缓慢、措施不力;治安隐患多或者发生重大治安问题的,由市局发出(整改意见书)或(黄牌警告通知书),责令学校限期整改。 要按照“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全面衡量、公开进行”的原则行使,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评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坚持实行一票否决:
1、年度综治目标管理考评不达标的。
2、发生群体性纠纷,造成人员重大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3、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造成极坏影响的。
4、发生有重大影响的恶性刑事案件或治安状况、混乱而没有得到及时解决的。
5、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认为有其它原因应予否决的,按一票否决执行。
应当否决而没有否的,上级社会综合治理委员会可以直接予以否决。
市局综治领导机构对被否决的单位和个人除进行通报外,应送达一票否决通知书,被否决单位和个人有权按规定程序申请复议。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每年对学校第一责任人抓综合治理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填写(领导干部抓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实绩考核登记表),考核主要内容是:
1、责任人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绩和存在的问题。
2、责任人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述职报告。
3、责任人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奖励或受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的情况。
4、管理范围内影响的政治稳定、社会安定的重大问题及期解决情况。
政绩考核情况,送市局领导。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实行年度考核评比,依据当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部署和目标管理责任状,由市局组织考评考核评比程序如下:
1、市局综治办年初讨论制定下发年度考评方案。
2、市局综治办根据计分情况提出评比意见。
3、各考评组根据考核计分情况提出评比意见。
4、市局综治办核实有关资料数据并征求有关科(室)意见。
5、市综治办讨论审定派出各检查组提出的考评意见。
6、向局党委班子报告各单位年度考评情况及初评结果,并进行审议。
年度考评由市局综治办协调人员组成。
年度考评分为先进、达标、基本达标、不达标四个等级,获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和个人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教育部门职责 要把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作为学校的一项重要任务,指导和督促学校做好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把治安综合治理列入对各级各类学校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道德、法制教育,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增强学生的遵纪守法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防范在校园内发生违法犯罪案件。学校要加强校内出租房屋和外来人员的管理,清理校园内违法经营场所、摊点,检查和整顿校内存在的各类治安隐患,大力推进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中小学校应逐步配备兼职的法制副校长,抓好汉制教育等各项综合治理工作,并与学校所在地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加强协调。高等院校要明确一名校领导抓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并参加所在地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宣传部门职责
要组织、推动各级宣传、新闻单位做好舆论宣传、思想教育等意识形态领导域的工作,加强在校学生的共产主义理想、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
公安部门职责
要严厉打击校园及周边地区存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对侵害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案件,要组织力量及时侦破;对侵扰学校师生的流氓恶势力要依法严惩;坚决铲除学校及周边地区存在的“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大力整顿学校周边的交通、治安秩序,加强学校周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加强对学校内保工作的检查、指导,积极参与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
司法行政部门职责
要指导学校开展校内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法制副校长的培训。为广大师生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推动依法治校工作,参与妥善调解学校及周边地区存在的矛盾纠纷,维护校园及周边地区的政党秩序。
文化部门职责
要支持学校组织开展各种有益的文化艺术活动,倡导高雅艺术,创作、上演优秀的文艺作品,为青少年学生提供优秀的精神食粮,陶冶学生的情操。加强学校及周边地区的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引导师生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坚决取缔大中小学校周围200米以内的网吧、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取缔各种涉及反动、淫秽、色情、暴力内容的文化经营活动。文化艺术团体、图书馆、博物院等要为学校开展文化活动提供方便,为学校师生创造良好的文化氛围。
建设(规划)部门职责
要将治安、消防、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学校及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将必要的治安防范设施纳入学校建筑设计标准并严格监督,将学校周边的市政设施建设、管理同学校治安管理结合起来,积极参与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职责
要与有关部门配合拆除校园周边违章建筑;取缔校园门口占道经营的流动饮食摊点和其他摊点;清理校园周边的非法广告。
卫生部门职责
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校内外的饮食卫生监督,坚决取缔校门口的无证经营及不符合卫生条件的饮食摊点,杜绝群体性食物中毒的发生。
新闻出版部门职责
要引导、组织新闻出版单位多出有利于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出版物,坚决制止和查禁宣传反色淫暴力出版物的出版、发行和进口;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文化市场和“扫黄打非”工作的管理,加强对学校周边地区印刷企业的清理整顿,坚决取缔各类非法出版物,减少诱发犯罪的因素。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责
要加强对学校周边文化娱乐和服务业市场的监督管理,配合公安部门维护好市场的治安秩序,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扫黄打非”斗争,制止各种非法经营活动。
通信管理部门职责 加强对因特网的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大中小学校周围200米以内的网吧。
共青团职责
要加强学校和社区团、队组织的建设,开展各种适合青少年学生特点的活动,特别要围绕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继续深入开展“青春自护”、“少年儿童平安回家”等活动,配合学校开展道德法制教育,提高青少年的自身素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学校团、队组织要发动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和青年志愿者活动,积极参与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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