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特式建筑(英语:Gothicarchitecture),或译作歌德式建筑,是一种兴盛于中世纪高峰与末期的建筑风格。它由罗曼式建筑发展而来,为文艺复兴建筑所继承。
发源于十二世纪的法国,持续至十六世纪,哥德式建筑在当代普遍被称作“法国式”(OpusFrancigenum),“哥德式”一词则于文艺复兴后期出现,带有贬意。哥德式建筑的特色包括尖形拱门、肋状拱顶与飞拱。
圆顶,主要指的是伊斯兰教的教堂,俗话叫“大圆顶”。
尖顶教堂就是所谓的哥特式建筑世界四大建筑结构:中国式(讲究对称,主要集中在东亚、东南亚等)、哥特式(尖尖房子)、圆顶式(主要只伊斯兰教教堂)、罗马式(柱子状的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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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源
哥特式建筑是以法国为中心发展起来的。在12—15世纪,城市手工业和商业行会相当发达,城市内实行一定程度的民主政体,市民们以极高的热情建造教堂,以此相互争胜来表现自己的城市。
另外,当时教堂已不再是纯属宗教性建筑物,它已成为城市公共生活的中心,成为市民大会堂、公共礼堂,甚至可用作市场和剧场。在宗教节日时,教堂往往成为热闹的赛会场地。
二、特点
哥特式建筑的特点是尖塔高耸、尖形拱门、大窗户及绘有圣经故事的花窗玻璃。在设计中利用尖肋拱顶、飞扶壁、修长的束柱,营造出轻盈修长的飞天感。
新的框架结构以增加支撑顶部的力量,予以整个建筑直升线条、雄伟的外观和教堂内空阔空间,常结合镶着彩色玻璃的长窗,使教堂内产生一种浓厚的宗教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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