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残疾人补贴政策2016年

2020-04-24 社会 127阅读

2016年上海残疾人补贴政策如下:

补贴对象的条件和标准

(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具有本市户籍、持本市颁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的残疾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1、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本市重残无业人员,补贴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330元。

2、本市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

3、本市低收入家庭中的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含本市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生活用电、水、气、暖等费用补贴。

低保、低收入家庭残疾人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应当符合本市社会救助有关认定标准。

同时符合上述各项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补贴。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具有本市户籍、持本市颁发的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可以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1、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的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

2、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二级的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

享受护理补贴的残疾人符合申请机构养护、居家养护等条件的,可以申请机构养护、居家养护等服务。

(三)同时符合上述“两项补贴”申领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扩展资料

残疾生活补助是指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而必须生存而给予的生活费用的赔偿。由于人身损害造成残疾的受害人劳动能力部分丧失或者全部丧失,因而,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以后同时减少或者丧失自己的收入,对于减少的收入造成生活能力的下降,因而对残疾者进行生活费用的赔偿。

残疾生活补助性质与《侵权责任法》规定的残疾赔偿金性质一样,都是对收入减少的赔偿,只是后来考虑到适用人均年消费水平来计算生活费为标准计算的残疾生活补助标准太低,对受害人收入没有足够的赔偿,因此《侵权责任法》就采用了残疾赔偿金的概念,以人均收入为标准进行计算。

但是有些法律如《消费者者权益保护法》仍然规定的残疾生活补助赔付的并没有废止,因此在这些法律下的赔付名称仍然是残疾生活补助费。

有些地方直接按人均收入而不是按人均消费水平来计算残疾生活补助费,如《广东省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三十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残疾或死亡的,按照下列规定标准支付赔偿费用:(六)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受害人伤残等级,按照职工平均工资或者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10倍至50倍计算。

参考资料:上海民政局—本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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