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自考本科的公共课:
1、毛泽东思想概论;
2、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
3、英语。
必考科目有:
1、法律文书写作;
2、 国际私法;
3、国际经济法概论;
4、合同法;
5、劳动法;
6、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7、知识产权法;
8、婚姻家庭法。
选考的有:
1、外国法制史;
2、中国法律思想史;
3、西方法律思想史;
4、金融法;
5、税法;
6、保险法;
7、公证与律师制度;
8、房地产法。
扩展资料:
1、本专业计划共设置毕业课程15门。
2、报考条件:各类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直接报考。
3、从2007年起,“婚姻家庭法(一)(00855)(3学分)”调整为“婚姻家庭法(05680)(3学分)”:“金融法(一)(00256)(4学分)”调整为“金融法(05678)(4学分)”。
4、考生已通过原计划有关课程,可顶替本计划中的相应课程:
①“行政法”可顶替“法律文书写作(00262)(3学分)”;
②“政治学原理”、“国际关系”或“海商法”可顶替“合同法(00230)(4学分)”或“公司法(00227)(4学分)”或其他选修课(原计划中的一门课程只能顶替现计划的一门课程);
③“金融法(一)”可顶替“金融法(05678)(4学分)”;
④“自然科学基础知识”可顶替“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00228)(4学分)”;
⑤“专利法和商标法”可顶替“知识产权法(00226)(4学分)”;
⑥“婚姻家庭”。
⑦“国际关系史”可顶替选修课中的任意一门课程。
5、已通过专科“婚姻法”或“公证与律师制度”,在本科段不需重考这两门课,应在选考课中另行选取两门课程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