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户籍人员在穗参保缴费,如何才能在广州领取退休金?日前,广州市人社局下发了关于“异地户籍参保人超龄继续缴费条件”的指引文件,明确在广州参加养老保险的异地户籍参保人到了退休年龄,但未达到缴费年限的,要先在广州延长缴费,直至达到最低缴费年限才能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异地户籍参保人分为省内和省外两种不同的情况。其中,对于本省内的异地户籍参保人,最后参保地为广州且在广州连续缴费满5年以上的,可在广州继续缴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时,可申请一次性趸缴不足年限:1.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2.1998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参保,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并且按月继续缴费时间累计满1年及以上;3.社会保险法实施前(2011年7月1日前)参保、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按月继续缴费五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申请一次性趸缴不足年限。
对于外省户籍参保人,确定待遇领取地为广州的可在广州继续缴费。在社会保险法实施前(2011年7月1日前)参保、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按月继续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申请一次性趸缴不足年限。
案例分析
1 陈先生今年60岁,2003年来到广州打工,并在广州参加了养老保险。即将退休的陈先生希望将来能在广州领取退休金。由于陈先生先在1998年初就在当地的企业参保,如今达到了60岁的法定退休年龄,且在广州累计参保满10年,陈先生仍需继续按月交费累计满1年后,即在2015年方可申请一次性趸缴余下3年的参保费用,即可在广州享受退休待遇。
2 张先生,今年年满65岁,退休前一直在广州参保,且其在穗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已有6年。按照国家最低15年的缴费年限,张先生还要延缴9年才能领取养老金。因此,张先生只需要在今年满65周岁后申请一次性趸缴余下9年的参保费用,即可享受在穗退休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