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张身份证在农行开立的借记卡不得超过4张实体卡(含附属卡、睡眠卡),其中Ⅰ类户(含借记卡、活期结算存折)借记卡不得超过1张;借记卡开户时,如名下已有I类账户,且借记卡持卡总量未达到4张,在征求你的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选择开立Ⅱ类户借记卡。
2、如之前在农行已持有4张(含)以上借记卡的,则不得开立或激活新的借记卡,已开立的借记卡可继续正常使用。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障卡、军人保障卡、已销卡的借记卡除外。
3、同一客户开立Ⅱ类户、Ⅲ类户的数量原则上分别不得超过5个(实体、电子户均包括)。
扩展资料
1、同一银行开卡不能超4张,2015年12月,银监会下发《通知》,《通知》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同一客户在同一机构开立借记卡原则上不得超过4张(不含社保类卡)。
2、《通知》还规定“同一代理人在同一商业银行代理开卡原则上不得超过3张。代理开立的借记卡,需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柜面办理卡片启用后方可使用。”
3、《通知》还要求,针对已经拥有超过4张借记卡的客户,银行要主动与客户联系核查,发现非本人意愿办理的,应中止服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