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有关规定,高校学生毕业后的2年(全国大部分地区是2年,有些省份是3年)为“择业期”,在这期间毕业生档案可以放在原毕业学校。
1.在这2年期间毕业生找到工作后,和用人单位签署全国统一印制的“就业协议书”(毕业的时候学校发的,一般一式三份),持此就业协议到省区市的就业办公室开“报到证”,再拿着报到证到学校提出档案,最后执(档案+报到证)到用人单位或人才中心入档。
注:在2年择业期内可改派一次。
2.如果这个两年择业期内没有提档,则两年后(择业期完毕),学校将会把档案退回毕业生入学前户口原籍的县级人事局。此时,毕业生就应拿着身份证到毕业学校招生就业部门领取报到证,执报到证去原籍人事部门(报到证上写的档案的退回地)提档!
注:择业期完毕,报到证也就没有意义了,也就不存在改派不改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