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辞职后,单位停止为你缴纳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你的医保账户将于停止缴费的次月封存,暂停享受本市基本医保待遇。账户封存期间,账户内的资金余额仍可继续在本市医保定点医院用于门急诊就医,持医保卡结算,账户资金用完为止,不享受其它医保待遇。
社保中断,从中断缴费的次月起,参保人员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在3个月内补齐欠费的,欠费期间的医疗保险待遇按规定支付。
超过3个月补齐欠费的,欠费期间的医疗费用不予支付,原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继续计算,医疗费用从再次缴费之月的第13个月起按规定支付,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不补缴欠费的,原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不再计算。
扩展资料:
辞职后可以继续使用医保卡的方法:
辞职人员在未找到新的工作单位之前,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医保,自己缴纳医保费。
凡具有劳动能力的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以及通过劳动保障部门实行劳动保障代理的人员和其他城镇从业人员可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住院时按规定享受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和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就医时,按照南昌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服务设施范围等管理办法享受医疗服务。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赴外省市的以及异地安置的退休参保人必须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手续,经批准后其在异地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南昌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办理。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