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你说一说近年来国家在“扶贫济困”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2022-04-20 综合 102阅读
 《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实施以来,民族地区扶贫开发工作取得很大成绩,贫困地区的农牧民收人明显提高,未解决温饱的人口逐年下降。据统计,1995年,民族八省区共解决400多万人的温饱问题,占全国同年解决温饱人口的80%。1996年解决了558万人的温饱问题。但是,由于历史、自然、社会等原因,少数民族地区的贫困问题仍然相当突出,扶贫攻坚任务十分艰巨。  少数民族地区的贫困问题有其特殊性,主要表现在:少数民族地区不仅贫困面大,而且贫困程度最为严重。从贫困面的分布看,列入“八七计划”国家重点扶持的592个贫困县中,少数民族贫困县有257个,占43.4%。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地理环境封闭,经济基础薄弱,社会发育滞后,扶贫攻坚的难度较大。为保证如期完成扶贫攻坚目标,国家对少数民族贫困地区除了享受一般贫困地区的优惠政策外,还采取了一些特殊的扶持优惠政策:  (1)放宽了少数民族贫困县的扶持标准。1986年,国务院确定国家重点扶持的贫困县的标准是:一般贫困地区1985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150元以下,但对革命老区和民族自治地方县放宽到200元(牧区300元)以下。全国通过放宽标准而列人国家重点扶持的贫困县有62个,其中,少数民族自治地方有51个,占82%。  (2)在扶贫资金、物资上向少数民族贫困县倾斜。对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的银行贷款规模和化肥、柴油、农膜等农用生产资料的安排优先给予照顾。国家新增加的农业投资、教育基金、以工代赈、温饱工程等扶贫资金和物资,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的分配比例应明显高于其他地区。据统计,1995-1997年三年间,国家对民族八省区共计安排142亿元扶贫资金,加快了民族地区的脱贫步伐。  (3)实行优惠政策。放开国家计划外农、林、牧、矿产品的销售;允许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积极兴办适合当地资源优势的中小型企业,经审批允许根据当地的特点和优势对国家的产业政策作某些补充;继续减免贫困户的农业税,对没有偿还能力的贫困户所欠的扶贫贷款,适当延长其还款期限,停止逾期罚息,并允许停息挂帐;尽量减少贫困县购买国库券任务,对贫困户免国库券;核定贫困县上交税收基数,超收全留等。对民族贸易企业继续实行低息、低税,对民族贸易企业经营的农副产品和少数民族生产生活必需的工业品继续实行价格补贴。扶贫信贷部门对解决群众温饱确有成效的农林牧开发项目,视其生产周期,在还贷期限、自有资金比例等方面放宽贷款条件,尽量简化贷款手续,保证贷款资金随扶贫项目实施进度及时到位。  (4)国家在安排“以工代赈”资金时,将中、西部地区和少数民族贫困地区作为投放的重点。通过实物投入的方式,使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的基础条件得以改善,为脱贫致富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据统计,从1995-1997年的三年间,国家对民族八省区共投人以工代赈资金50亿元,占全国以工代赈资金总数的41%0  (5)加强牧区的扶贫工作。我国少数民族自治地方有草原45亿亩,占我国草原总面积的90%以上,占少数民族自治地方总面积的49%,我国的六大草原基本上都在少数民族自治地方。1987年,国务院召开“全国牧区工作会议”,制定了牧区扶贫的有关政策措施,落实了每年5000万元的牧区扶贫专项贴息贷款,确定了27个重点扶持的牧区贫困县(其中26个县是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将牧区的扶贫工作纳入到全国扶贫工作的整体规划之中。同时,国家有关部门也积极扶持牧区建设,从1986年到1993年,中央和地方仅投放在内蒙古、新疆、青海三省区的“防灾基地”建设资金就达53458万元,帮助这些地区进行以水、草、料、棚、饲料加工、牧民定居为主要内容的牧区基本条件和基础设施建设。1995-1997年,国家对牧区草原建设各项补助专款共计42680万元,极大地促进了牧区的经济发展。  (6)设立“温饱基金”。针对国家当时重点扶持的141个少数民族自治地方贫困县的特殊问题和困难,为了帮助他们尽快解决温饱问题,国家从1990年开始设立“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温饱基金”,由国家民委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按项目管理。自1990年至1993年,共安排温饱基金21286万元,实施扶贫开发性项目221个,这些项目覆盖了141个少数民族贫困县中的117个县,占82%0这些项目的实施,使30万贫困群众解决了温饱,有100万贫困群众不同程度的增加收入,促进了民族地区的扶贫工作。1994年,(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开始实施,温饱基金的使用范围从141个少数民族自治地方贫困县增加到257个,资金规模也相应增加,从1990年的4500万元增加到1997年的1亿元,从1990年至1997年,温饱基金共计安排54035万元,实施项目563个。“温饱基金”的设立,极大地改善了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和基本生产条件,促进了当地支柱产业的形成和发展,有效地带动了少数民族贫困群众解决温饱问题。  (7)发动全社会力量参与民族地区的扶贫工作。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联合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利用自身的优势,开展智力支边活动,帮助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培训人才、制订规划、进行项目论证和咨询、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等,重点联系广西的左右江地区、贵州省的黔西南州和毕节地区,帮助这些地区解决了许多扶贫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和困难,提高了少数民族贫困县干部的科技素质,为促进贫困地区的脱贫致富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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