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力0.4代表着近视300度。表达视力的标准是人眼能辨认的最小字符对人眼的张角,正常人的眼睛视力在1.0以上,通常所说的视力是指眼睛的最小可分视力而不是最小可见视力。
所以视力表反映被检者注视目标两点分开来的最小视角,即最小可分视力、或1’视角视力,能代表被检者最佳视觉功能。
我国通用的近视力表是耶格(Jaeger)近视力表和标准视力表(许广第)。前者表上有大小不同的8行字,每行字的侧面有号数,后者式样同远视力表(国际视力表)。
扩展资料:
视力检查与记录方法
(1)检查前应向被检者说明正确观察视力表的方法。
(2)两眼分别检查,先查右眼,后左眼。查一眼时,须以遮板将另一眼完全遮住,但勿压迫眼球。
(3)检查时,受检者从上至下指出“E”字形视标开口的方向,记录所能看清的最小一行视力读数,即为该眼的远视力。倘若对某行标记部分能够看对,部分认不出,如果看得清的标记数多于看不清的标记数,那么该行视力读数作为被测眼的远视力,否则将上一行作为被测眼的远视力。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视力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近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