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取消的临时工认定工龄。
临时工是我国实行劳动合同制之前的一种特殊存在,自1995年《劳动法》实施以来,就从法律上消除了临时工的概念,该法要求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台同,无论劳动者的身份如何统一称为“劳动合同制工”。
临时工和正式工都是劳动者,不管是否签订合同,均与该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临时工期间的工作时间当然算工龄。
拓展资料
临时工泛指在工作场所里非正式雇用的劳工,通常以日薪计酬。也不像正式的劳工能够享有退休金与每月最低工资的保障。临时工又分成约聘雇员与人力派遣两类。聘用临时工的目的事为了处理短期出现的额外工作,例如因为长工放产假,所以聘临时工当替工。
根椐有关国家政策:2002年9月25日劳动保障部通过《关于劳动合同制职工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2]323号文)规定:“对按照有关规定招用的临时工,转为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人的,其最后一次在本企业从事临时工的工作时间与被招收为劳动合同制工人后的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前的临时工期间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根椐国家政策临时工符合条件是可以算工龄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临时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