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设一个卫生间,但应符合以下规定。
公用厕所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对外的公用厕所应设供残疾人使用的专用设施;
2 距离最远工作点不应大于50m;
3
应设前室;公用厕所的门不宜直接开向办公用房、门厅、电梯厅等主要公共空间;
4 宜有天然采光、通风;条件不允许时,应有机械通风措施;
5
卫生洁具数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的规定。
注:1 每间厕所大便器三具以上者,其中一具宜设坐式大便器;
2
设有大会议室(厅)的楼层应相应增加厕位。
残疾人卫生间必须设置手动报警按钮是《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第3.9.3.10款的要求。
3.9.3 无障碍厕所的无障碍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0 在坐便器旁的墙面上应设高400mm~500mm 的救助呼叫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