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

2020-05-26 社会 243阅读

原发布者:玫瑰农夫

申请入党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区别一、什么是申请入党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申请入党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凡符合党章第一条规定,向党组织正式提出入党申请的人(一般应书面申请),均称作“申请入党人”。经党小组(共青团员经团组织)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研究同意,被列为培养教育和考察的对象。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一)向党组织递交了书面入党申请,入党信念坚定;(二)有一定的政治觉悟,思想进步,作风正派,团结同志;(三)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等方面表现较积极。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一般应指定培养联系人,并有具体的培养教育计划和措施。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党组织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对其中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准备近期发展的,称作“发展对象”。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准备近期发展的人。发展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从主体来说,必须是经过党的支部委员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没有被确定为人党积极分子的入党申请人不能直接确定为发展对象。(二)从培养教育时间上来说,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除极个别特殊情况,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外,凡培养教育时间不满一年的,一般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三)从成熟程度来说,应该是基本具备了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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