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 重庆市人事局
2008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
为满足我市各级机关工作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事局2008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全市各级机关非领导职务公务员654名(包括公安、监狱、劳教、森林公安人民警察274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238名)。 一、招考范围和对象
(一)常住户口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并取得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含重庆籍在市外就读、市外生源在重庆市内就读的200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二)取庆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非重庆市常住户口人员(含200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2年8月31日至199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其中,报考公安人民警察的年龄为1983年8月31日至199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公安学类、公安技术类、法明运医专业毕业生的年龄放宽到1980年8月31日至199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报考公安人民警察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和报考狱医激差梁岗的年龄放宽到1978年8月31日至199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报考森林公安人民警察和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执法人员的年龄为1980年8月31日至199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