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人民法院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至17:00,周六和周日不工作。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令第174号)第七条,“国家机关和公共事业单位在周六和周日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
主要负责审判法令管辖的一审案件,基层人民法院移送的一审案件,对基层人民法院的决定或裁定提出上诉或抗议的二审案件。 人民检察院依照审判监督。 该程序再次提出抗议。 中级人民法院设有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和行政审判庭。 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其他审判部门。
扩展资料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52年12月1日。辖区面积430.8平方公里,辖区内常住人口281.4万,流动人口103万。作为科技和知识密集区,海淀区聚集了大批国际国内著名的高新技术企业和高等院校。海淀核心区建设也对司法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
审判执行业务部门:刑一庭、刑二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民六庭、劳动争议庭、行政庭、审判监督庭、立案庭、执行局、信访办公室、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诉讼服务办公室、法警大队;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法院网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