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甲醛中毒为接触高浓度甲醛蒸气引起的以眼、呼吸系统损害为主的全身性疾病。
1诊断原则根据短期内职业接触高浓度甲醛蒸气后迅速发病,结合临床症状、体征和胸部X线表现综合分析,排除其它原因引起的类似疾病,方可诊断为急性甲醛中毒。
2诊断及分级标准
2.1甲醛刺激反应
表现为一过性的眼及上呼吸道刺激症状,如眼刺痛、流泪、咽痛、胸闷、咳嗽等.胸部听诊及胸部X线无异常发现。
2.2轻度中毒
有视物模糊、头晕、头痛、乏力等全身症状,检查可见结膜、咽部明显充血,胸部听诊呼吸音粗糙或闻及干性罗音。经综合分析,可诊断为轻度中毒。
胸部X线检查除出现肺纹理增强外,无重要阳性发现。
2.3中度中毒
根据下列表现综合分析,可诊断为中度中毒:
a.持续咳嗽、声音嘶哑、胸痛、呼吸困难,胸部听诊有散在的干、湿性罗音。可伴有体温增高和白细胞计数增加。
b.胸部X线检查有散在的点片状或斑片状阴影。
2.4重度中毒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可诊断为重度中毒:
a.喉头水肿及窒息;
b.肺水肿;
c.昏迷;
d.休克。
3治疗原则
3.1迅速脱离现场,静卧、保温、必要时吸氧。
短期内吸入大量甲醛蒸气后,出现上呼吸道刺激反应者至少观察24小时,避免活动后加重病情。
3.2注意观察,防止肺水肿。必要时可早期应用糖皮质激素。
3.3对症处理,治疗并发症,预防感染。
4劳动能力鉴定
轻度和中度中毒,经短期休息治疗,治愈后一般可以从事原作业。但有过敏体质者及重度中毒治愈后应调离。
5健康检查的要求
5.1甲醛作业工人应作就业前体检及每2年一次的定期体检。
5.2体检时须进行内科、五官科、皮肤科、胸部X线透视或缩影片等有关检查,有条件单位可做肺功能测定。
6职业禁忌证
a.呼吸系统慢性疾病;
b.全身性皮肤病;
c.慢性眼病;
d.对甲醛过敏者。
附录A正确使用标准的说明(参考件)
A1本标准适用于急性甲醛中毒。其它醛类化合物,特别是低分子醛和开链醛,如乙醛、丙烯醛等急性中毒也参考本标准应用。
A2本病以呼吸系统病变为主,亦可伴有眼及其他系统的症状及白细胞总数增高等,但与中毒的严重程度不完全一致。故中毒诊断分级标准以呼吸系统症状、体征及胸部X线检查为主要依据。如临床表现与胸部X线征象不相符时,应根据改变较明显的主要指标作出诊断。
A3甲醛可引起职业性哮喘和职业性皮肤病,均属于过敏性疾病,本标准未予列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