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别和获取使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管理制度
1、目的
确定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应遵守的要求,并建立其获取的渠道,保证生产运行的各个环节均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公司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相关的国家、行业、地方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的获取、识别与更新的控制。
3、职责
3.1各职能部门都有责任通过各种渠道获取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并负责对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确认其适用性,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清单。
3.2各部门负责将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传达给员工并遵照执行。
4、工作程序
4.1与公司活动相关的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包括:
国家、行业、地方质量和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及其他规范性要求。
4.2获取方法
4.2.1各职能部门应经常与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部门保持联系,主动获取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也可通过出版机构、书店、报刊、杂志、互联网进行补充,以确保公司在生产活动中能获取最新的有效版本。
4.2.2安全技术科负责通过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以及公安、消防、社会和劳动保障、卫生等部门获取有关国家、行业、地方职业健康安全标准、规范和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4.2.3设备科、生产科负责通过技术监督部门、行业协会等获取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其它要求。
4.2.4企管办负责通过工商、化工等部门获取合同管理方面的国家、地方标准和相关法
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4.2.5质检科负责通过质检部门获取有关国家、行业、地方质量标准和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4.2.6其它职能部门负责通过相应国家职能部门获取有关国家、地方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4.3确认、分发和更新
4.3.1各相关职能主管部门根据以下条件确认获得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适用性:
是否与公司的安全、环境和职业健康有关;
是否为最新的版本。
4.3.2各主管职能部门负责保存与本部门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4.3.3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更新时,应及时修正清单,将新的内容补发到相关部门,并对旧的文件做相应的处理。
4.4执行
各部门负责将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传达给员工并遵照执行。
5、记录
按表“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进行填写、存档。
6、附则
本制度由企管办、安全技术科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