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中断了不用补上也可以续交。
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以贷款时向前推移计算)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未满12个月的不能合并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工因离职、停薪等各种原因中断缴存住房公积金时,单位填报“住房公积金汇交变更清册”将其住房公积金(包括个人交存部分和单位资助部分)结余本息封存在原帐户内,封存期间按规定计息;恢复缴存时,单位填报“住房公积金汇交变更清册”予以启封。
扩展资料:
补缴住房公积金的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正常缴存单位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的,需要到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单位经办人员携带材料赴汇单位开户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专柜进行补缴审核;开户银行公积金承办人员当场审核,通过后,收取资料,即补缴完成。
第二种情况是:正常缴存单位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超过12个月的,则要先去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然后再到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单位经办人员携带材料赴单位开户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进行补缴审核。区县管理部承办人员当场审核,通过后,收取部分资料。经办人员带好公积金中心审核后返还的资料到开户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专柜办理补缴手续,开户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承办人员经审核,即补缴成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