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我们都是将物质和存在等同起来通用,认为存在就是物质,物质就是存在,这是不正确的。因为物质是事物组成的一个矛盾方面,是意识的组成元素。存在则说明整个世界的发展状况,指的是物质和意识相统一的所有物意体事物的更新和发展。这说明,物质只是存在的一部分,而存在则不只是包括物质,它还包括意识,包括所有物意体的新旧更替的变化和发展。所以,不能将物质等同于存在,就是说,物质不等于存在,存在也不等于物质,物质和存在是两个含义完全不同的概念,是不能混同起来乱用的。
但恩格斯则把存在等同于物质了。他说:“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第4卷,第219页。)在这里,思维是指主观的意识的现象,存在则是指客观的物质的现象。因此,恩格斯把意识和物质的关系问题,说成了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了,既混同了思维和意识,也混同了存在和物质。其实,意识和思维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而物质和存在也是两个所指完全不同的概念,是不能混同的。
意识与思维的差别:
我们知道,意识是一个普遍性的共性概念,它是指事物的组成规范。而人类的思维 只局限在人类的大脑里,是人类大脑的机能和特性。就是说,人类的思维必 须依附于人类的大脑,没有人类的大脑这种特殊的事物构造,就不可能产生 思维现象。当然,思维的产生和发展还需要有自然环境、社会环境这样的条 件,没有这些环境的综合作用,就不可能产生出人类的思维。这说明,人类 思维的产生和发展,需要一个漫长而复杂的演变过程。这也说明了人类的思 维是依附于人的具体的事物现象。一个具体的特殊的事物与所有事物的共性 属性概念当然是不同的。因此不能将具体的事物思维认为是意识,思维不等 于意识,意识也不等于思维,思维与意识仍然是两个含义完全不同的概念, 也是不能混同的。
既然,精神不同于意识,思维也不同于意识,那么精神与思维也是不同 的。因为,精神指的是事物发展中呈现出的某种优良性质,思维则是专指人 类大脑的机能,所以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是不能混同的。但由于人们认识 方面的局限性,总是将思维、意识、精神这三个概念混同起来,认为这三个 概念所表达的是相同的意义,这样就混淆了三个概念的含义,也同时曲解了 意识概念,致使人们长期以来不能认识意识概念的真实面目。
从上面可以知道,精神、意识和人的思维这三个概念是绝对不能混同 的。因为它们三者的含义不同,所指不同,所以在事物中的作用也是各不相 同的。如果把它们三者混同在一起不分“你”、“我”,那么人们就不能正 确认识这三个概念,也不能正确认识意识概念,更无法正确认识物质和意识 的关系,当然也就无法正确认识矛盾世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