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4月1日起,本市2018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调整为21396元和4279元,机关、企事业、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各类人群的社保缴费比例标准见下图,个人实际缴纳比例要看你所属于的人群及你的实际缴纳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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