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法院的传票,可以不出庭吗会有怎样的

2020-09-30 社会 74阅读

原则上,可以,但本方将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不利后果,法庭将在听取对方当事人的意见后,再结合证据作出缺席判决,本方失去了当庭反驳或辩解的权利。根据法律规定,民事诉讼当事人可以不出庭,但应当委托律师或其他有资质的代为出庭;如果原告无故不到庭的,视为撤诉;如果被告无故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如果当事人不出庭就无法查明案情的,则必须出庭,否则,法院将强制其出庭。

法条链接:《民事诉讼法》

1、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2、第五十九条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3、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4、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5、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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