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无权消除,超过5年的,系统自动删除。
据了解,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系统自动删除。
“目前,社会上传言‘人行征信中心可删除或修改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说法是错误的,信用报告客观展示个人的还款记录,还清了欠款,信用报告中会展示已还清的记录,但之前确实发生的逾期等负面记录并不能被删除或修改。”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很多人关心征信“黑名单”到底是怎么回事。据人行拉萨中支征信管理处副处长次央介绍,其实并无“黑名单”一说,人行征信系统只是客观记录个人信用记录,为各大金融机构提供一个依据;
并没有建立单独的类似“黑名单”库的系统,而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发放贷款时会根据这个记录做评判,因此信用记录良好与否,还与每个银行的评判标准有关。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人行征信系统不良信用记录终止后还将保留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