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经纪公司申请条件
公司名称包含“保险经纪”字样;注册资本5000万且为实缴并实施托管;在注册地有实际办公场所。法人股东存续期满3年,近3年累计利润为正;有净资产及货币资金均大于出资额的证明;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监管处罚等记录。
保险经纪公司经营范围:为投保人拟订投保方案、选择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协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进行索赔;再保险经纪业务;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或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保险经纪公司申请材料: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全体股东及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的简历、学历、照片;
注册资金及出资比例;
法人的个人征信报告;
法人的保险从业资格证;
可行性报告;
公司框架;
银保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可行性报告包括市场情况分析、公司发展思路、近三年业务发展计划盈利情况预测等。公司框架包括资本金额、股权结构或出资比例、组织机构等。
个人独资的保险经纪公司不需要注册资金。保险经纪公司的申请难度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