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龄30年,在现在的单位工作近6年,因为年龄大被辞退,公司愿意给我6个月赔偿金,能否拿到两倍经济赔
你的情况不适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单位转手的,原劳动合同由接手的新单位继续履行,现在劳动合同实际是可以履行的,只是新单位不愿履行(嫌你年龄大),那么单位只能和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经过你同意,你同意解除的,那么单位按照你6年的工龄支付你6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你是否有代通知金这个法律法规没有规定,双方自行协商。如果你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那么新单位就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新单位强行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属于违法,你可以要求新单位继续履行原合同,不要求新单位继续履行原合同的,新单位应当按照你在该单位近6年的工龄支付你6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即12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对于违法解除而劳动者不要求单位继续履行的,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未提前通知需要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