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持卡人身份证和银行卡,亲自前往银行柜台进行办理短信提醒业务。
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在银行大堂工作人员的协助下复印身份证,同时取号排队。
2.填写一张业务办理的申请单,在申请业务一栏选择“短信提醒”,并附上开通信提醒业务绑定的手机号。(如果申请单其他项有疑问,可以参考银行提供的模板,也可以咨询银行大堂经理。)
3.待叫到号后,将银行卡、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业务申请单交付与柜台工作人员,即可开通短信提醒业务。
注:短信提醒是付费业务,一般开通一次有效期限为一年,业务费为每月两元并每月扣取,一年后如不再次到银行营业厅办理或不使用网上银行进行续费业务即自动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