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每年举行一次会议。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于每年第一季度举行,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
2、行政机关:
是国家公共行政权力的象征、承载体和实际行为体。发布的行政命令、行政决策、行政法规、行政、行政裁决、行政惩处、行政监察等等,都应符合宪法和有关法律的原则和精神,都对其规定的所有适用对象产生效力,并以国家武装力量为后盾的强制执行。
3、党委
党的各级委员会的简称。在我国,是指中国的各级委员会,特指中国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正式名称是“中国XXX(某具体区域或单位)委员会”。
4、政协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人民政协( CPPCC - the Chinese People's Political Consultative Conference),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是中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