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500克以内20元,续重每500克或其零数:一区4元;二区6元;三区9元;四区10元;五区17元。
1.本资费分区与标准自2010年4月10日起执行。
2.具体分区方式,请寄件人拨打全国统一客服电话客服电话11183,或到当地邮局营业窗口咨询。
3.邮件体积重量大于实际重量的按体积重量计收资费。体积重量计算办法具体请咨询11183或邮件收寄服务人员。
4.上述费用为服务费用,不含详情单、封套及包装用品费用,其他收费标准详情可咨询当地营业部或邮件收寄人员。
资费查询工具网址:网页链接
扩展资料
特快专递(EMS)邮件禁止寄递的物品
1.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流通或者寄递的文件、物品;
2.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放射性和毒性等危险物品;
3.反动报刊、书籍、窗口或者淫秽物品;
4.各种货币;
5.妨害公共卫生的物品;
6.容易腐烂的物品;
7.活的动物(包装能确保寄递和工作人员安全的蜜蜂、蚕、水蛭除外);
8.包装不妥,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污染或损毁其它邮件设备的物品;
9.目的地国家与地区禁止进口的文件、物品;
10.对违反知识产权保护法,未出具相关证明的,禁止邮寄;
11.其它不适合邮递条件的物品。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