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一个月发邮件辞职申请,未有回复,但和我说:“招到新人,我负责培训合格后再走”合理吗,

2020-04-27 社会 87阅读
“招到新人,我负责培训合格后再走”合理吗?
不合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纵横法律网-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韦锋律师
声明:你问我答网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fangmu666102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