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执行通知书和取保候决定书的区别
取保候审决定书为四联填空式文书,第三联为取保候审决定书正本,交被取保候审人;第二联为副本,附卷保存;第四联为取保候审执行通知书,交执行单位;第一联为取保候审决定书、执行通知书存根,统一保管。在制作取保候审决定书时应当注意的问题是要写清楚取保候审的原因。要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实际情况认真填写清楚。如因患有传染病、怀孕而需要取保候审的,应具体写清楚传染病的种类,不能笼统地用“因案情需要”或者“特殊情况”等模糊写法。在实际使用该决定书时,犯罪嫌疑人应当在决定书上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