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报酬所得
①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收入-800
②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所得额=收入×(1-20%)
「注意」:每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收入×(1-20%)×税率-速算扣除数
具体参照下表:
扩展资料:
【案例说明】
某人年内共取得5次劳务报酬,分别为3000;10000;22000;30000;100000要求计算各次应缴纳的所得税税额。
分析如下:
第一次:(3000-800)×20%=440元
第二次:10000×(1-20%)×20%=1600元
第三次:22000×(1-20%)×20%=3520元
第四次:20000×20%+[30000×(1-20%)-20000]×20%×1.5=5200元
第五次:20000×20%+30000×20%×1.5+[100000×(1-20%)-50000]×20%×2=25000元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