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房店长辞职后还要赔半年效期合理吗?作为一个药房店长离职后还要承担半年内的效期,请问大家如何看待这

2020-09-19 社会 117阅读
不合法。不可以克扣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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