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原系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办复[1993]655号文及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深证办复(1993)80号文批准设立的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原股本为人民币100,000,000.00元,由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将下属原七家企业净资产中的人民币80,000,000.00元折为普通股计80,000,000股和定向募集内部职工股20,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构成,业经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字(1993)第B351号验资报告验证。
经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于1996年9月3日以深证办复(1996)85号文和广东省国有资产管理局1996年10月17日以粤国资(1996)39号文批准,本公司的股本由人民币100,000,000.00元减少为人民币62,000,000.00元,其中:国有法人股为人民币42,000,000.00元,内部职工股为20,000,000.00元。减资事项业经深圳蛇口信德会计师事务所信德验资报字(1996)第16号验资报告验证。
1997年1月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7]16号、17号文批准,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新股18,000,000股,并于1997年1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新股发行后本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2,000,000.00元增加为人民币80,000,000.00元,此次增资事项业经深圳蛇口信德会计师事务所信德验资报字(1997)第02号验资报告验证。
经本公司1999年4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通过并经1999年5月22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公司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转增股本62,399,998股,至此本公司股本增加为人民币270,399,998.00元。此次增资事项业经蛇口中华会计师事务所以蛇中验资报字(1999)第26号验资报告验证。
2006年4月28日,根据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公司以流通股本128,439,998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公司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转增股份38,531,999股,至此本公司股本增加为人民币308,931,997.00元。此次增资事项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