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型企业的个人笔记本电脑使用管理规定如何制定?

2020-05-22 社会 67阅读
公司情况不同,相应的规章制度就会有所不同,以下为一个参考,你可以根据贵公司情况设立相应的制度。
关于对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笔记本电脑进行清理登记的通知
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精神,为加强对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经2008年12月30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现有笔记本电脑进行清理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记本电脑使用原则
1、物尽其用,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要充分发挥现有笔记本的使用效益。
2、切实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流失和浪费。所配笔记本电脑必须在办公时使用。
二、实行笔记本电脑管理责任制
1、实行专职管理人员责任制。局办公室明确人员专门负责规范账卡管理,公用电脑实物管理等日常性工作。对临时性调配使用笔记电脑事项,负责协调、沟通,确保不耽误工作。
2、实行股室、单位负责人负责制。股室、单位所配笔记本电脑的管理,股室、单位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确保安全、完整、不流失,并负责在本股室、单位间的调配使用。
3、实行资产使用人责任追究制。按照“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切实做到为工作所用,确保安全。使用人未经局主要领导批准,不得将电脑转借外单位人员使用。因工作需要确实要借给本单位其他职工工作使用的,经股室、单位负责人、办公室专职人员批准同意,办理明确的交接手续,并负责在电脑使用结束后及时收回电脑,做到职权分明。
4、笔记本电脑回收更新制度。本次笔记本电脑清理登记后,使用人与办公室办理重新领用登记手续并在笔记本电脑上加贴固定资产登记标识。今后新增笔记本电脑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实行使用借用制,不再配专人使用。
三、清理登记工作要求
1、范围:经费购入、上级部门配发、专项工作安排、外单位捐赠的笔记本电脑均纳入此次清理登记范围。
2、登记时间:2009年1月6日至1月16日。
3、使用人、股室、单位负责人在清理登记表上签字后报局办公室。
4、纪律要求: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如实填报的,一经查实,将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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