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得到豁免或满足两年的条件前,J1持有人也不能在美国境外使领馆获得H、L、 K或移民签证的批准。但可以申请除H,L和K之外的其它非移民签证。
申请人在开始申请时,一定要首先明确自己来美时的身份,了解自己是否符合申请的基本资格和条件。中国申请豁免的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六个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因私护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申请人来美属于自费留学或单位公派(含单位出资或自费公派),通过个人或单位联系到的美方资助视为自费。
3、在驻美使领馆教育处组有注册登记记录。
4、申请豁免时J1尚具在美半年以上有效停留期限。
5、在美有J1签证记录,申请豁免时J1签证记录已满6个月。
6、与国内原所在单位结清经济、住房等关系,并已协商解决其他未了事宜。
移民法规定了五种申请豁免的理由:
如果J1持有人需要受回国两年居住限制,可以在律师的帮助下,申请基于以下五项中任意一种豁免。
1、申请政治避难。
政治避难属于另外一个移民法范畴,这里不作详细介绍。
2、有关美国政府机构提出申请。
在一般情况下,如果能证明申请人具有特殊才能,申请人的专业知识对其参加的项目至关重要,即可尝试要求有关政府部门代为提出申请,需经美国务院和美移民局同时同意该豁免申请才可以。
3、困难
申请人回国会对其具有美国公民身份或永久居民身份的亲属的生活造成极端的困难,也可以申请豁免。如果移民局认为确实存在“极端的困难”,则会把申请表及其有关文件转给USIA,而USIA则会通过外交政策及赞助项目等方面的考虑以决定是否建议移民局豁免回国两年的限制。
4、由本国政府出具同意豁免的公文。
申请人也可向本国政府要求出具同意豁免的公文,从而达到豁免回国两年限制的目的。
5、指定的州卫生机构出面要求豁免
州卫生或相关部门可以要求留下在美国缺乏医疗人才的地区获得医疗卫生全职工作机会的J-1持有人。
申请豁免回国两年限制的注意事项及其他:
1、本国政府出具同意豁免的公文并不保证能够得到豁免。关键在于能否作出对申请人有利的建议。
2、在得到豁免之后,应离境着手办理H1或F1签证手续。因为一旦J1签证手续失效,申请人会立即变成在美国非法居留。这对办理其他非移民签证及以后的移民手续均很不利。
总结:申请豁免J1签证回国两年的限制一向非常困难,即使由律师代为上诉,法院的判决也大都有利于USIA。而USIA往往会作出不利与申请人的建议,所以申请人应慎重考虑,小心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