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介绍:
1、身份证、行车本、交强险。
2、驻石单位还需单位开具介绍信以及提供所在组织机构的代码。
3、具有本市户口的外埠车主需要居委会开具介绍信。
持证车辆用于市区二环路以内市区道路(除槐安路、和平路高架桥主路及中山路)工作日的交通高峰时段通行。
通行证办理条件:
车辆是外地牌照、车主有石家庄市常住户口,可以办一个六个月的有效通行证;驻石机构在石家庄有注册,可以办一个三个月的有效通行证,
临时单位用车办1到7天的通行证,在入市口13个警务站办理。
扩展资料
城市快速路设置了最低限速措施:
在城市快速路交通流量平稳,且前方未发生交通事故;没有出现交通拥堵的情况下,与前车相距超过50米时,城市快速路中的二环路桥上主路全程最低车速为每小时50公里;
和平路高架桥上主路、槐安路桥上主路、体育大街跨线桥上主路、中华北大街高架桥上主路限制最低车速为每小时40公里,提醒广大驾驶人留意。
目前,交管部门已在槐安路、和平路、体育大街、中华大街高架路上设置了最高时速80公里、最低时速40公里的限速提示牌,在二环路部分高架路段,最低限速则设置为50公里。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