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能
代表:代表本行业全体企业的共同利益。
沟通:作为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向政府传达企业的共同要求,同时协助政府制定和实施行业
展规划、产业政策、行政法规和有关法律。
协调:制定并执行行规行约和各类标准,协调本行业企业之间的经营行为。
监督:对本行业产品和服务质量、竞争手段、经营作风进行严格监督,维护行业信誉,鼓励公平竞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公正:受政府委托,进行资格审查、签发证照、如市场准入资格认证,发放产地证、质量检验证、生产许可证和进出口许可证等等。
统计:对本行业的基本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发布结果。
研究:开展对本国行业国内外发展情况的基础调查,研究本行业面临的问题,提出建议、出版刊物,供企业和政府参考。
狭义服务:如信息服务、教育与培训服务、咨询服务、举办展览、组织会议等等。
扩展资料:
行业协会有以下四点特征:
行业协会具有相对于政府的独立性,这也决定了它在组织形成、人员编制及财政来源等诸多方面与政府组织存在极大差异。其区别具体体现在:
1、由有关组织自愿组成,不是依政府命令而产生。
2、其组织具有自主性,在内部实行自我管理,一般不受政府的直接控制,但有时要受政府监督。
3、其工作人员不属国家公务员系列。
4、主要经费来源不是国家财政拨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