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肺复苏的分期共分以下三期:
1.基本生命支持期(BLS期):又称初期复苏或现场急救。其主要目的是向心、脑及全身重要器官供氧,延长机体耐受临床死亡时间。此阶段的主要抢救手段为徒手心肺复苏术。
2.进一步生命支持期(ALS期):主要为在BLS基础上应用辅助设备及特殊技术,建立和维持有效的通气和血液循环,识别及治疗心律失常,建立有效的静脉通路,改善并保持心肺功能及治疗原发疾病。是心搏骤停后5~10分钟的第2个处理阶段,一般在医疗单位中进行。包括建立静脉输液通道、药物治疗、电除颤、气管插管、机械呼吸等一系列维持和监测心肺功能的措施。
3.延续生命支持期(PLS期):重点是脑保护、脑复苏及复苏后疾病的防治。即除了积极进行脑复苏,应严密监测心、肺、肝、肾、凝血及消化器官的功能,一旦发现异常立即采取有针对性的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