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精神病史可以购买商业保险吗,属于骗保行为吗?

2020-07-26 社会 119阅读
1,曾有精神病史,已经痊愈,购买商业保险不是属于骗保行为。
2,曾有精神病史已经痊愈的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为自己投保商业保险。
3,在投保人身保险时应当如实告知相关病史。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可以对相关保险事故不进行赔偿。
4,相关规定:
(1)《合同法》规定:
第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保险法》规定:
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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